本科生见习期工资:
职务:499 津贴:0 贴职:160 综补:165 地贴:400 考勤:100 房补:39 医补:5 交
补:10
应发:1378
公积金:132 养老保险:8.3 失业保险:8.2 医保:16.5
扣除:165
实发:1213
岗位津贴月预发:340
总计:1553
硕士生初期工资:
职务:570 津贴:0 贴职:160 综补:165 地贴:400 考勤:100 房补:44 医补:5 交
补:10
应发:1454
公积金:140 养老保险:9.0 失业保险:8.9 医保:17.9
扣除:175.8
实发:1278.2
岗位津贴月预发:340
总计:1618.2
硕士生定级工资:
职务:454 津贴:195 贴职:235 综补:165 地贴:500 考勤:100 房补:48 医补:5 交
补:10
应发:1712
公积金:165 养老保险:10.5 失业保险:8.5 医保:20.1
扣除:204.1
实发:1507.9
岗位津贴月预发:476
总计:1983.9
说明:
1、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基本工资前六项之和的10%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为10%,另住房货
币补贴为
12%,三者总计32%统一交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职工在购房时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并
按有关规
定获取住房贷款。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分别按前四项的1%、2%计扣,失业保险按前1、3、4项的1%计扣。
3、无工作经历的新分配毕业本科生在见习期间(一年)实行见习期工资。硕士生无见习期
,实行初
期工资,在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定级工资。有工作经历的新分配研究生
一般情况
下直接执行上表中的定级工资。
4、按规定新分配毕业生必须有报到证和个人档案方可起薪,调进人员必须有调令、工资介
绍信和个
人档案方可起薪,若上述材料不全者,请抓紧时间寻找,待材料齐全后再起薪。
5、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请做好原有“三保一金”手续的转移工作(到原单位办理或原单位的
缴存单位
办理),原工作工龄及读研时间的学龄在缴纳了社会保险后,算作连续工龄。
6、对未分配到住房的新进教职员工的租房补贴问题由相关部门通知后随工资发放。
20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