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铭生
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的28名研究生,在担任北京西门文化公司编纂的《毛泽东读书集成》校对工作期间,该公司拖欠其工资。在沟通没有效果的情况下,7月16日,讨薪者来到西门文化公司,集体围攻西门公司近6个小时,讨要西门公司“长期拖欠的劳务费”,坚持要求立即领钱,并以报警、媒体曝光等手段进一步威胁。(《中国青年报》7月31日)
也许慑于 北京师范大学响当当的头衔,也许慑于研究生这个高等知识分子群体在社会上的影响,反正,经过“围攻”与“威胁”,28名研究生终于讨要回了自己的“血汗钱”。对这次讨薪,一名研究生用“缩水的自尊”反思他们的“胜利”。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讨薪者是知法、懂法的研究生。他们完全可以用“高明”的途径,比如,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或组织起来,选派代表直接与相关公司负责人对话,或通过学校老师或领导来给公司施加压力,推进问题的解决等。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讨薪,给社会留下很多尴尬的“话柄”。比如,集体围攻公司,有破坏社会秩序之嫌;双方争议有太多的歧异,像学生们在网上反复提及的“欠薪100天”之说,公司声称纯属子虚乌有。原来,这些研究生在北京西门公司打工时,根本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支付的期限和方式,结果招惹诸多薪酬支付纠纷。
回想以前,我们曾对农民工的讨薪扣上了太多的高帽,给予了太多的讥讽。比如,指责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依法 维权,不知道防范风险、保护自己等。认为他们跳楼、爬塔吊的维权方式,是“作秀”。个别地方执法部门甚至明令规定类似讨薪方式是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拘留等治安处罚。但是,面对北师大28名研究生的讨薪,我们将给予怎样的评价和谴责?也许,我们以往强加给农民工的“高论”,恐怕都失灵了,站不住脚了。